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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初次來臺尚未取得居留證之新進僑生,參加僑務委員會提供之「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113-114年度之「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係由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承保,保險費由僑務委員會補助百分之五十,參加僑生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6個月保費須自付新臺幣600元,費用在註冊時一併繳交。

僑生申請傷病醫療保險理賠時,請攜帶診斷證明書、收據、郵局存摺影本、居留證影本至國際處填寫理賠申請書即可。

全民健康保險

在臺灣居留滿六個月以上且持有居留證之僑生,即符合加保資格。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指連續在臺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因此,在抵達臺灣後,儘快完成居留證的申請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每個月健保費為新臺幣826元,具有清寒證明的僑生僅需繳納新臺幣413元(僑務委員會補助一半)

加入全民健保後,僑生將可領到健保卡。持健保卡可至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就診,就診時可能必須自付掛號費用及其他自費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