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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

申請文件

申請應繳交文件: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學校開立之應屆畢業證明)
  •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註:

  1. 申請大學部: 高中(以上)畢業證書及成績單;申請碩士班: 學士(以上)畢業證書及成績單;申請博士班: 碩士(以上)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2. 若學校無法出具中文或英文版畢業證書及成績單者,請另繳交中文或英文譯本。
  3. 如獲錄取,畢業證書、成績單及兩者譯本皆需由申請人所就讀之學校所在國家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 (Taiwan Embassy or 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驗證,如該國無中華民國駐外館處,請向鄰近國家之駐外館處洽詢。
  •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註:

  1. 申請全英語學程請提供英語文能力證明,其英語文能力測驗應達CEFR B1(含)級以上。
  2. 申請非全英語學程請提供華語文能力證明,其華語文能力測驗應達CEFR A2(含)級以上。
  3. 如各學系(程)要求之語文能力基準較高,則以系所規定為主。


其他系所指定繳交文件: (請依系所申請規定上傳相關文件)

  • 中文or 英文自傳
  • 學士or 碩士論文
  • 專題研究計畫書
  • 著作、期刊論文或學術報告
  • 其他


***若未繳交系所指定之文件,該申請案將會被視為缺件,請先確認好申請系所要求的文件都已上傳後再按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