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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
 
 

中正大學接收交換生/訪問學生簡章

一、業務承辦單位/承辦人

承辦單位:本校國際事務處                 承辦人員:蔡雅琪/江慧敏

電子郵箱ciacoop@ccu.edu.tw           電話+886-5-2720411 ext. 17603/17606

地址:臺灣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國立中正大學國際事務處  (郵編621301)

二、交換期限/學期日程

一學期(為期18週;秋季班開學日為每年九月,春季班開學日為每年2月)。

秋季班交換/訪問學生須抵台的日期約為每年9月初,離境時間為隔年1月期末考試結束後。春季班交換/訪問學生須抵台的日期約為每年2月第1週,離境時間為6月期末考試結束後。

三、交換學生/訪問學生名額

交換學生名額悉依本校與各姊妹校簽訂之學生交流協議辦理,各校名額不同。

本校竭誠歡迎各姊妹校於原有交換學生名額之外,擴大薦送訪問學生至本校研修。訪問學生與交換學生之差異,在於須繳交本校訪問學生「行政費」NTD15,000及「學雜費」NTD48,254至NTD55,290(依學院別而異)。

四、本校院/系所及開課單位

本簡章頁5http://kiki.ccu.edu.tw/~ccmisp06/Course/

本校大多系所皆可受理交換學生/訪問學生之申請案,各系審核通過後,本校方能出具邀請函。部分系所對交換生/訪問學生的申請案有特殊要求,詳本簡章頁6。

本校開放所有學生跨系所、跨學院、跨年級選課,每學期修課上限為25學分,交換生經由授課老師簽名並同意後便可選課,但通識中心的課程有名額限制,交換學生(含校際選課學生)選修通識課程名額,以各課程開課人數百分之十為上限,若超過名額須依規定參加篩選。每位同學每學期至多僅能選修一堂體育課。學期結束後本校會提供成績單及交換證書給同學,交由學生自行回母校辦理學分轉換事宜。

五、收件截止日

春季班為每年11月20日;秋季班為每年4月20日。

六、申請資格

本科生、研究生皆可,申請時須至少於母校修畢一學期課程,交換期間須於中正大學至少修讀一門課,切莫因個人因素或考試、求職等生涯規畫而延遲來台、中途離台或提早返鄉。(★主修法律相關專業,需參加大陸司法考試的同學,請一律申請春季班,勿申請秋季班交換計畫,以免影響來台行程。)

八、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表(格式如附件)
  2. 在學證明彩色掃描檔
  3. 目前已修畢之全部成績證明1份 (須由推薦學校或機構加蓋戳章)
  4. 推薦信2封(由2位推薦人各寫1份並簽名)
  5. 學習計畫1份
  6. 申請人相片電子檔(申請入台證用,相片規格需為白色背景,並為2年內所拍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相片規格不符,將被臺灣移民署退件
  7. 大陸身分證掃描檔

★以上第1項申請表請提供Word檔;第2~7項附件請提供JPG或PDF電子檔。

九、申請方式

請一律以電郵方式寄送申請表及附加文件電子版到以下信箱毋需再繳交紙質材料:ciacoop@ccu.edu.tw

推薦名單須由學生所屬學校寄予本校承辦人。

十、住宿訊息

本校將盡力安排交換學生/訪問學生之住宿,校內宿舍床位不足時,亦可能安排交換生住校外宿舍。

十一、保險相關規定

交換生/訪問學生在台研修期限內,一定要有平安保險(須包含意外傷害保險及急性突發疾病醫療險),並確定若在台發生事故或就醫可申請理賠。同學們抵台後須將保險證明影本繳交給本校國際事務處存檔備查。

十二、交換生抵台後所需花費預估

必繳費用

ü學雜費:交換生依姊妹校協議免繳本校學雜費;訪問學生每人須繳交「行政費」NTD15,000及「學雜費」NTD48,254至NTD55,290(各學院收費不同,依本校公告為準)

ü入台許可證規費 NTD615元 (含線上匯款手續費NTD15元)

ü健康檢查費:NTD630元

ü住宿費:所有大陸交換/訪問學生皆須自行負擔住宿費。

 

雙人房兩人合計每月約NTD5,500;單人房每月約NTD5,000

房租不含水費、電費、押金及網路費。

房租

入住日或翌日需繳交所居住期間的房租總額

(每學期繳交4.5個月)

水費

每人每月NTD100元。

電費

由學生自行繳納

押金

入住時需繳交押金NTD5,000元

網路費

半年NTD1,500元

其他學生依個人需求自行負擔的花費

ü抵校後購買床墊、枕頭、棉被等日常生活用品的費用價格不一,一般包含床墊、枕頭、棉被的一組寢具費用約為NTD3,000元。

ü從機場到中正大學的交通費用:

可利用本校於特定日期安排的接機車輛,費用由交換生/訪問學生自行分攤並直接交給司機,

每人車資視實際調派的車輛及人數而定。

ü其他個人花費:本校所在之嘉義地區生活費低廉,餐費每月約台幣9,000元。

十三、關於入台證

近來台灣移民署對大陸學生的簽證查核得相當嚴格,各校同學需「團進團出」,且務必遵守本校為大家申請入台證時提報的行程入境及出境,若有任何異動須事先通知本校國際處向移民署報備,否則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另外,所有同學拿到的入台證都為單次證,一旦出境就無法再度進入台灣;基於各校同學須「團進團出」的原則,本校不會幫同學申請第二張簽證,也不會幫同學申請簽證延期。

本校提供之交換/訪問學生名額列表

姊妹校

交換生名額

(免繳學雜費&行政費)

訪問學生名額

(需繳交學雜費&行費)

大連理工大學

無特殊限制

山東科技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山東師範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中山大學

無特殊限制

中南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中國人民大學

無特殊限制

中國石油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中國地質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中國政法大學

無特殊限制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

0

無特殊限制

天津大學

4

無特殊限制

天津師範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太原理工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北京外國語大學

無特殊限制

北京師範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4

無特殊限制

北京理工大學

4

無特殊限制

四川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平頂山學院

0

無特殊限制

同濟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安康學院

0

無特殊限制

安陽工學院

0

無特殊限制

安徽師範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曲阜師範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江西師範大學

無特殊限制

西北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西北工業大學

4

無特殊限制

西安交通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西安培華學院

0

無特殊限制

西南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西南政法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東北師範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東南大學

4

無特殊限制

武漢大學

無特殊限制

南京大學

無特殊限制

南昌航空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南開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哈爾濱工業大學

4

無特殊限制

重慶大學

無特殊限制

首都師範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香港教育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華中科技大學

4

無特殊限制

華中師範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華南理工大學

無特殊限制

雲南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廈門大學

無特殊限制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溫州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電子科技大學

2

無特殊限制

蘭州理工大學

0

無特殊限制

以上交換學生名額悉依校際協議辦理,超過交換名額以外的學生,仍歡迎以訪

 問學生的身分前來本校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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