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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相關管理辦法及工作許可申請資訊

勞動部已檢送「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之法規命令條文,以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工作許可申請書表」,供各界參考運用。

前揭管理辦法業經勞動部於114年12月26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9210A號令訂定發布,相關內容請參閱「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1140519210D號函」或附件「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另,旨揭工作許可申請書表亦經勞動部於114年12月26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40519764A號令訂定發布。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將於1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新增外國人於最近5年內取得教育部公告之世界大學排名前二百名大學學士以上學位者,得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爰訂定相關申請書表,以利申請作業。

最新之工作許可申請書表已公告並置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請申請人自行下載使用: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C2D71E282D50644B&sms=9CB1BB388B89EC79&s=7E4497DCE0D394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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