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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

一、本校計分配1名獎學金(每名新臺幣2萬元)及1名助學金(每名新臺幣1萬元),限大二至大四生,擇一申請。
二、獎學金申請要件:(1)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均75分以上。 (2)本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三、助學金申請要件:(1)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60分以上,操行成績均75分以上及清寒證明。 (2)本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四、華僑協會總會訂於114年11月23日(日)於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頒獎典禮;未親自出席者,註銷獎助
五、請自行下載列印並檢附相關要求文件,於114年10月8日前繳交至國際處,逾期不予受理。

https://www.ocah.org.tw/getNews?id=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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