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為獎掖培植外交人才,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
各年度獎勵符合條件之優秀學子,獎助每名新台幣二萬五千元!
🔸申請條件
一、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門。
二、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以上,且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及操性成績均在80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應於114/2/11(校內申請期限)前備妥以下資料向國際處申請。
二、每校限推薦10名,且近3年曾獲頒外交獎學金者不得推薦。
🔗更多資訊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