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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112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資格:

(1)大二以上在學僑生(含港澳生),111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2)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不得請領

(3)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二、獎學金種類:

(1)傑出僑生獎學金:每名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乙紙

(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新臺幣6,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1日

四、除填寫線上表單外,請將「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名)」正本繳交至國際處

https://reurl.cc/116p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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