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際處
 
 

【公告】113年度「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

 

依「113年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辦理
 

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辦理辦法詳見「113年國立中正大學學海飛颺、惜珠簡章辦法

一、 申請學海飛颺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澎、金、馬地區設有戶籍,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境外碩士專班)

二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境外碩士專班) *如底下附件

三、獎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

四、申請資格:
學業成績—歷年學業成績累計排名達各班級前百分之五十。欲申請學海惜珠者,成績不受此限制
語言要求—需符合姊妹校或其他申請學校之語言能力標準

五、出國期限: 選送生需於113年5月31日至114年10月31日之間出國

六、鼓勵新住民子女、原住民生及勵學優秀生參與申請,請於繳交申請文件時一併繳交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

七、收件日期:收件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8日(星期五)17:00截止收件,請備妥申請文件1式1份,繳交所有紙本資料至國際事務處進行申請(易小姐)

八、需繳交申請文件:

(1)學海飛颺/學海惜珠校內申請表(除簽名欄外,均請電腦膳打勿手寫)

(2)出國研修(修讀專業學分)飛颺/惜珠計畫書

(3)在校歷年成績單(中、英文,需排名)

(4)符合研修學校規定之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5)獲獎事蹟或參與國際競賽獲獎證明文件(無獲獎事蹟者免附)

(6)申請學海惜珠者,檢附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


申請相關表格請至雲端下載   (自行下載成PDF檔再進行列印)_

 

國際事務處學海計畫承辦人
易筱云(分機:17613) 來電請避開 12:00-13:30
Email: outbound@ccu.edu.tw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