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學年度上學期圓夢助學案申請時間為112年5月1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圓夢助學案原僅限緬甸華校畢業就讀臺灣大專院校以上之僑生,經與捐方法鼓山慈善基金會溝通後,同意持中、緬文學歷者均可提出申請,並增加名額至80位,每位受助生新臺幣壹萬元。
三、急難救助適用對象為高中職以上之緬甸僑生,補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至30,000元,惟不含學生以外其他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