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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度「非洲菁英人才培育計畫」公告徵件

主旨:教育部補助各大學校院辦理本(115)年度「非洲菁英人才培育計畫」申請案,本校各單位若有意提出申請,可於5月25日前將資料提交國際處,俾彙整函送教育部。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5年5月4日臺教高(二)字第115220108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依教育部「非洲菁英人才培育專案」辦理,旨在促進我國與非洲國家之學術交流,並擴大我國高等教育在非洲之能見度與影響力。
三、 本計畫之申請單位需具備一定能量之全英語授課,並於校內碩、博士班開設之全英語授課達5%以上。
四、 本校有意申請之教學單位,請審慎評估計畫執行(含經費支用)之可行性,妥善規劃申請計畫書內容及編列經費項目,並詳閱本計畫(附件1),依計畫書申請格式(附件2)擬具計畫書及經費需求明細表並裝訂成冊(另含光碟1份)正本一式3份,另附經費申請表一式3份,於5月25日前將資料提交國際處國際發展組,由本處於截止期限前函送教育部。
五、 本計畫辦理方式含「特定領域學位專班」、「短期專題研習學分班」及「推
動我國大學校院聯盟合作」等三種,其中前兩種以農業、醫療、資訊、商管與華語教育為限,並以農業及醫療領域為優先。第三種針對農業、醫療、資訊、商管與教育等領域,學校得申請作為聯盟學校並擔任聯盟窗口,每校以申請擔任1個領域之聯盟窗口為限;本校若有兩個以上之單位申請第三種辦理方式,擬由本處簽陳校長擇定其中一項領域提出申請。
六、 教育部來函、本計畫內容及徵件格式詳附件,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
部承辦人賴小姐(電話02-7736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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