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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
 
 

113學年度 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獎學金內容 :

  1. 免學費
  2. 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3,000克朗
  3. 未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2,000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給。
  4. 亦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另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須自行負擔。

 

🔸受獎期間 :
113年9月或10月(視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開課表而定)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進修/研究。

 

🔸校內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2/16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3.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3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4.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

 

🔸申請資料 (文件編號 3 、編號 4 、編號 6至編號 11請以捷克語或英語撰寫。)
1. 甄選報名表
2. 護照影本
3.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 倘有 
4. 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 
5. 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
6. 獎學金申請表請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
申請者應於申請表中敘明所欲進修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倘欲申請一個以上之學校系所,請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
7. 履歷表
8. 讀書研究計畫係重點審核項目,請於2,000字以內詳述擬就讀之院校、研究領域及目標
9. 推薦函 2 封
10. 發表著作清單 倘有
11. 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邀請函影本 倘有 ;倘於申請表中載明業獲擬就讀學校之錄取通知或推薦信 ,務必併附以茲證明 。
由申請者就讀學校檢附下列資料一式三份隨函送部 請依序排列,並另以 pdf 檔傳送申請者甄選資料至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電子信箱:dice3@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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