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受理115年第一期「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申請(校內收件至115/03/30止)

一、申請案資格條件如下:

(一)研討會辦理時間須於115年4月1日至116年9月30日期間。

(二)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且至少應有2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三)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二、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調整精神,申請案得依實際需求編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三、該會預定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函發審查結果,必要時得予展延。經審查,未通過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作業要點及申請書大綱範本可自該會網站下載(網頁路徑:國科會各單位網站-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二)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科教國合處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

(三)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該會資訊系統客服,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本校線上送件截止日期115年3月30日止(請配合辦理,俾利本處在3月31日前於線上彙整送出)。

◎ 申請系統自115年3月1日起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