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程序及資格如下:
(一)研討會辦理時間須於114年10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期間。
(二)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三)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二、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調整精神,申請案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三、預定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函發審查結果,必要時得予展延。經審查,未通過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作業要點及申請書大綱範本可自該會網站下載(網頁路徑:國科會各單位網站-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二)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科教國合處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
(三)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該會資訊系統客服,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五、本校線上送件截止日期114年9月29日止(請配合辦理,俾利本處在9月30日前於線上彙整送出)。
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25a572e3-24bf-4271-9d61-80ba6dc0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