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1
一、111年度第二期作業時程如下:
(一)系統受理日期:111年9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申請機構得依作業需求自行設定提早截止申請時間。
(二)會議舉辦時間:須為規劃於111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1年12月1日。
二、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為之,其參加人員(含外籍專家學者)以上述科技方式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補助項目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三、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要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四、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五、申請對象與資格:
(一)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該會認可。
(二)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配合該會政策規劃推動之學術研討會不在此限。
(三)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四)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六、本案聯絡人: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nstc.gov.tw。
(二)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該會資訊客服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七、本校線上送件截止日期111年9月29日止(請配合辦理,俾利本處在9月30日前於線上彙整送出)。
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0490c664-543e-4ce7-a140-38d1922544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