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持居留簽證入國或於國內獲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國或取得居留簽證後15日內申辦居留證,逾時申辦,處新臺幣2,000-10,000元罰鍰;外國人變更居留地址或服務處所時,應於十五日內備妥文件辦理資料異動,違規者,處新臺幣2,000-10,000元罰鍰。
初次辦理居留證應備文件:
1. 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
2. 最近1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照片若不符規格移民署將退件)
3. 護照及居留簽證正、影本各一份
4. 入學通知書 或 學費繳款收據
5. 費用 NTD:1000
6. 掛號回郵信封 (若有需求,可郵寄至國際處: 621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國際處收)
學生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30日內申請延期居留。
1. 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
2. 最近1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照片若不符規格移民署將退件)
3. 護照及居留簽證正、影本各一份
4. 學生證及在學證明
5. 居留證
6. 費用 NTD:1000
7. 掛號回郵信封 (若有需求,可郵寄至國際處: 621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國際處收)
更多相關規定及須知請洽移民署網站。
辦理
◆ 嘉義縣移民署服務站 (網站)
地址: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6號1樓
電話:05-362-3763
服務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 08:00-17:00 (中午不休息)
◆ 嘉義市移民署服務站 (網站)
地址: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
電話:05-216-6100
服務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 08:00-17:00 (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