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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0年1月7日捷克字第11042200030號函辦理2.本獎學金待遇、報名資格及甄選方式等詳見簡章。校內申請截止期限為:2021年2月22日(一) 17:00以前將紙本文件交至國際處附件:
甄選簡章
報名表
申請資料
CEFR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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